7月23日~8月1日,是偶和胖胖度过的最富戏剧性的10天,也是最煎熬的10天:em21:
7月23日下午将近4点(偶要牢记这一傻A诞生的时间!),偶们到XX房地产开发的新楼盘“伤油水暗”(期房)的售楼中心去看房。那是我和胖胖第一次看房子,看了“伤油水暗”“精美”的广告宣传,看了它“让人产生无限憧憬”的沙盘,真可谓“小桥流水人家”,再加上所谓“置业顾问”(售楼小姐)的巧舌如簧,我们似乎看到了明年底交房后让爸妈入住进去的美秒时刻。。。。。邪门的是,那天是该楼盘内部认购的最后一天,如果下了定金就可以在总房款上有三个点的优惠。。。。经不住售楼小姐的软硬皆施,本世纪两个最大的傻A诞生了,在没有到楼盘现场看过的情况下,偶们就下了一万元的定金,之后就要在一个星期以内(31号前)把首付款付了,否则就当是毁约,一万圆泡汤。。。。
后来立刻就验证了两句话:其一,如果买房象买菜一样的草率,必将付出代价;其二,买房不是买衣服,打折就可以买的,而不管以后穿不穿!
别人看房、买房都是经过深思熟虑,多方比较,只有偶们一点经验都没有,单凭售楼小姐三寸不烂之舌,用几十分钟就定下了一套房子,鲁莽与草率的后果就是后悔!:em213::em215::em217:备受煎熬,接下来的日子就想两只热锅上的蚂蚁:em210:7月24日、25日、26日,接连三天我和妹妹顶着烈日把昆明的楼盘一口气看了10多个(真是搞笑,下了定金后才开始比较其它的楼盘:em213:),也跑去“伤油水暗”的现场看了(更搞笑,下了定金后才去看楼盘现场,才知道在哪里!:em213:)觉得售楼中心的沙盘和广告和现实有很大的出入,比如交通和购物都非常不方便,完全不象广告上所宣传的那样!:em23:而且要在一块只有足球场大的地块上密密麻麻的建10多栋高楼,根本不值那么高的房价(比同期的楼价每平米高出六七百!:em215:)
7月27日,胖胖下班后,偶带他去看了楼盘的现场,看后他大呼上当,俩人最终决定怎么都不会要这里的房子,现在关键就是把定金拿回来,如果这是对偶们冲动的惩罚,那未免罚得也太重了!:em210:
现在偶们如果要把定金拿回,用朋友们的话说就是“不可能的任务!”,但是偶们一定要想办法啊,苦涩啊:em217:
方案1:在不到4天的时间内,把房子转让出去,时间太紧,几乎不可能,除非运气特好:em219:胖胖在N个购房网上发出转让信息,结果只有房产中介公司打来电话:em210:
方案2:从法律上来说,如果买卖双方对购房的合同的条款不能达成一致,导致合同不能签订的,那么应该退还买方的定金。为此我们跑去售楼中心要求把购房合同带走仔细阅读,遭到拒绝:em210:偶只好把关键性的合同条款逐条抄下,回去咨询专业人士。偶在现场看到,合同的重要条款根本不是由双方协商拟定,而是由开发商事先就用盖章的形式把条款都盖上去,90%都是霸王条款(比如办理产权证的时间、物管费的合理性、交房时间、面积误差的处理、配套设施费等等,开发商提前就写在合同上的条款,根本都不利于消费者!),弱势的买房人只剩下签字画押的份,根本不可能通过购房合同来唯权!这个合同要是真签了,那可是后患无穷:em210:为了研究这个购房合同,偶们咨询了房地产的业内人士、咨询了偶们的律师朋友,自己也研究了很多法律法规,算是心中非常有底了,然后去和他们谈合同,据理力争的谈了一下午,结果人家说,人人都是这么签,你们怎么就不能签?合同就是这样的,你们不签,就别想要回那一万的定金!秀才遇到强盗,有理也没用!
方案3:我们在售楼处没有看到应当悬挂的“预售房许可证”和其它开发商售期房第的其它五证!如果开发商没有预售房许可证就售期房收定金是违例行为,定金必须退还。当我们第一天要求他们出示该预售证时,售楼小姐说经理不在,要我们第二天再去!第二天我们当心又白跑一趟,提前打电话给售楼小姐,她斩钉截铁地说,你们现在过来肯定可以看到原件,结果我们到那里,还是那句话:经理不在!当是偶是火大了,差点和该小姐吵起来,一点诚信都没有,这样的房子谁敢买?!:em215:最后把所谓经理的锁撬开(谁知道真假呢?),我们终于看到了所谓的“原件”,但其中的“土地使用证”肯定是彩色的复印件,但我们又能再怎么样呢?:em23:
方案4:中国人的方法,也是我们早就该使用的方法,但我们却最后才用上了它:找熟人,通关系,要回定金。在偶们把通讯录都翻遍了的情况下,好朋友的牛人朋友帮我们搞定了总经理,明确的说可以退给我们。当我们来到售楼中心退钱时,销售部的经理却说,不退,要经过公司商量。然后这个女人早早就溜掉了,躲开我们!这天是最后一天,7月31日。为什么在这里又卡住了?最后才知道原来是销售经理,认为我太嚣张(要看他们的预售房许可证和其它证件),认为我太拽了(在被他们的售楼小姐放鸽子两次后,和她理论,用他们的话说我是“得理不让人”“沟通能力差”!我无语,所有的错都是我?他们作为开发商是怎么讲诚信的?是怎么对待消费者的正当要求的?)就因为这些,这个所谓的销售经理要为难我,偏不退钱给我:em23::em23::em23::em23::em23:最后期限已经过了,那又怎么样呢?中国人办事,对人不对事。最后历尽千辛万苦,通过朋友的多次帮忙,我们终于把钱退到了。。。。。这天是8月1日。。。。
这十天的煎熬,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,我对商品房的买卖合同了解了个通透,也了解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,但在实际生活中,对于弱势的消费者来说,这些都是一堆苍白的废纸,要想通过它们来维权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;
我牢记,凡事深思熟虑才能避免很多错误,有时你需要“果断”,但它绝对不等于“草率”,否则你必然要为之付出昂贵的代价!果断是在对事情有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,当机会来临时你迅速地做出的正确的决定。而草率是在对事情还根本不调查和了解时,就鲁莽的做出决定;
我认识到了在中国办事,书呆子是要到处碰壁的,当你碰得鼻青脸肿时,你才会明白,中国的事太多是“对人不对事”。你要想跟强势群体讲道理,那全是白搭,正所谓--“人间正道是沧桑!”:em25:
同情一把,没想到你们还经历了这么曲折的一段。 yangyang
你们还是太年轻了,买房子这么大的事情,又是在中国,怎么能不比较一下,不到现场看下就买的?!还好这次把钱要回来了,不过下次一定要注意了,中国商家一向都是没有信用的。(yoyo)
呵呵,是啊,教训啊!希望yoyo和yy在那边一切都好